隔墙板行业的新规定介绍
发布时间:2014/7/26 9:38:28
文章作者:admin
浏览次数:666
生产隔墙板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组织生产;对没有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应当依法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有地方标准的,应当同时符合地方标准。
隔墙板产品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并经法定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标准的隔墙板产品。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规定要求,在建设工程设计中采用隔墙板,在设计文件审查时,应当有同级墙改办参与审查,对项目进行隔墙板应用和建筑节能技术评价。
对不符合国家和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有关规程的设计文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建设和施工,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监督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使用隔墙板。